首页 > 领事证件 > 中国护照
如何为新生儿童申办护照?

  一、儿童出生时,其父母均为中国公民(持有效中国护照),可申请中国护照。儿童出生时其父母双方或一方为瑞典籍,根据瑞典国籍法该儿童自动具有瑞籍,不能申请中国护照。若该儿童的父母有一方为第三国国籍人士,则需提供该儿童不具有该国国籍的证明文件。

  二、由父母双方携该儿童来馆申办,填写《中国护照/旅行证海员证/回国证明书申请表》一份,下载表格,请点此处。交儿童正面免冠护照照片3张(照片具体要求请查看此处),并在照片背面注明该儿童姓名。

  三、交验该儿童父母双方护照及有效签证、结婚证、儿童出生证原件和复印件(A4纸),由领事官员核实无误后退回原件。非婚生儿童申办护照须提供其生父生母双方护照及有效签证、出生证原件和复印件并提供该儿童生父生母共同生活的证明(如共同租用房屋、银行联名存款、联名经营生意、联名保险等)及复印件。

  四、新生儿童护照办理须与当事人至少见面一次。若申请人居住在外地,可以准备写好回邮地址并贴好邮票的信封,由总领馆寄回。

  五、新发护照办理需15-20个工作日,收费440克朗,若留信封寄回,须加付40克朗邮寄服务费。关于邮寄服务费的更多信息,请点击这里

推荐给朋友
   打印本文